運輸危險貨物車輛須安裝GPS 青海確保危險貨物安全
- 發布日期: 2011-07-15
- 生成日期: 2022/6/1
- 發 布 人: 衛通達
- 信息來源: 西海都市報
運輸企業要配備持證的專職管理人員,加大對危險貨物各個環節的聯合監控管理,對新增運力實行“先審批、后購置”原則,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須安裝GPS車載終端……青海將采取多項措施確保危險貨物運輸安全。
記者從省交通廳了解到,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要配備具有運輸安全管理經驗、經相關部門培訓且持證的專職管理人員。加強車輛管理,嚴把車輛技術狀況關,確保危運車輛技術狀況達到一級。危險貨物源頭單位委托具有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運輸企業車輛承運危險貨物。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將實行綜合管理,加大對危險貨物各個環節的聯合監控管理。加強對危險貨物集散地以及貨運站等場所的監督檢查,制止不符合國家有關載運標準的車輛出場(站)。并加大與公安、質監、安全生產監管等部門執法信息互通和共享機制,建立危險貨物運輸長效管理機制。同時,還將加大科技投入,實行信息化管理,加強車輛運行的動態監管。各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加強信息化平臺建設,動態監控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特別是對從事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等危害性極大的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要積極推行并逐步全部安裝GPS衛星定位系統及其他先進的通訊設備。
整理:洪麓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