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車加裝GPS 國企公車改革正式啟動
- 發布日期: 2011-10-19
- 生成日期: 2022/6/1
- 發 布 人: 衛通達
- 信息來源: 溫州日報甌網
■應急公車設置特殊標識或特殊車牌
■重大商務活動公務用車采取市場化服務方式
■首批12家市屬國企需在11月底完成車改,其余年內改革到位
■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計劃明年上半年前改革到位
本報訊 (記者 王丹容) 我市公務用車改革開啟“破冰之旅”——昨天,《市屬國有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1+7”系列配套文件“浮出水面”,市屬國企公車改革正式啟動。這意味著,我市公車社會化、市場化、貨幣化改革邁出了第一步。
根據方案,我市將按照“取消公務車輛、限額貨幣補貼、市場運作保障、同步組織實施”的工作思路,拍賣處置市屬國有企業所有非生產經營性公務用車。企業管理層人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公務用車改為定額貨幣補貼,市域外公務及重大商務活動通過公共交通、購買交通服務等市場化途徑解決,配置少量皮卡車以解決企業應急用車需求。
公車管理,是多年來“三公”治理的“老大難”問題。從去年12月開始,市國資委、市紀委先后對市屬國企800多輛公務用車進行摸底調查,發現存有超編超標配備公務用車、豪華裝飾公務用車等問題,其中還不乏斥資上百萬購買的公務用車。今年以來,市紀委和市國資委加快國企公務用車貨幣化改革的準備步伐,組織人員前去杭州、嘉興等地考察、取經,醞釀改革思路和方案。在反復調查研究后,市委市政府出臺“1+7”改革方案,制定包括《市屬國有企業公務用車補貼管理暫行辦法》、《市屬國有企業重大商務活動用車保障方案》、《市屬國有企業應急公務車輛管理辦法》等在內的系列配套文件,拉開我市公車改革的序幕。
首批需在11月底完成車改的市屬國企包括:溫州機場集團、市工業投資集團、市現代服務業投資集團、溫州港集團、市交通運輸集團、市公用事業投資集團、市交通投資集團、市國資投資集團、溫州建設集團、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軌道交通集團以及溫州銀行。其他市屬國有企業按照“統一政策、分步實施”原則,在年內改革到位。
市紀委透露,我市還將啟動對機關事業單位的公車改革,計劃于明年上半年之前改革到位。
拍賣出售公車
據了解,此次市屬國企公務用車改革的范圍包括:市政府授權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市級國資營運公司、比照市級國資營運公司管理的市屬國有企業(含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市有關部門(單位)監管的市屬國有企業在完成清理后分職級按該方案實行車改。改革對象包括:市屬國有企業職員以上所有管理層人員,二級企業的領導班子成員及中層管理人員。
根據方案,我市將對市屬各國有企業中非生產經營用車進行核定,原則上所有的小轎車、越野車、商務車、12座以下中小型客車,以及12座以上19座以下不用于員工接送的中小型客車,一律列入車改,取消所有非生產經營性公務用車。
對上述核定的涉改企業公務用車,我市將委托符合資質要求的中介機構評估作價,評估結果經委托方確認后,根據國家有關國有產權轉讓的規定,由市國資委統一組織,采取車、牌分離方式公開拍賣,車輛產權單位享有拍賣收益,同時承擔車輛評估、拍賣轉讓等相關費用。
實行用車補貼
國有企業實施車改后,對符合車改條件的人員以貨幣形式發放公務用車補貼,在全市(含縣〈市、區〉及功能區)范圍的所有公務活動(應急和重大商務活動除外)發生的交通費用均由其本人自理,實行包干制度。用車補貼按月劃入市民卡,不得提現,不能挪作他用。
各類管理崗位的公務用車補貼標準如下:1、市級國有企業班子正職(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2950元/月;2、市級國有企業班子副職(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監事會主席、紀委書記、副總經理)、三總師(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總會計師):2200-2800元/月,人均不超過2500元/月;3、市級國有企業中層正職:1300-1800元/月,人均不超過1600元/月;4、市級國有企業中層副職:1000-1600元/月,人均不超過1200元/月;5、市級國有企業所屬二級企業班子正職(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2000元/月;6、市級國有企業所屬二級企業班子副職(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監事會主席、紀委書記、副總經理)、三總師(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總會計師):1200-1800元/月,人均不超過1500元/月;7、市級國有企業職員以上管理人員及所屬二級企業中層正副職:300-800元/月,人均不超過500元/月。公務用車補貼標準采取不同企業不分類,同一職級實行總額控制、不同崗位適當差別的原則進行核定。
應急公車設置特殊標識或特殊車牌
方案規定,因搶險救災、處理突發事件、執行緊急公務、特殊崗位用車,經市車改辦核準,企業可配置3-5輛皮卡車,設置特殊標識或用特殊號牌。其中,中小型集團公司留用(或購置)皮卡工具車原則上不超過4輛;大型集團公司留用(或購置)皮卡工具車原則上不超過5輛。根據市屬國企工作實際,經財政部門控購審批,集團可自行選擇應急公務車輛的品牌型號,原則上購車價格控制在18萬元以下。
對于應急公車,將實行“四統一”管理辦法,即“統一標識、統一停放、統一加油、統一維修”。所有車輛安裝GPS定位系統,便于定期查核使用軌跡。應急公務車輛實行費用總額控制,每輛應急公務車輛每年費用控制標準為7.15萬元。
重大商務活動公務用車市場化服務
方案明確,今后市屬國企重要商務接待、重大商務活動用車,則采取市場化服務方式解決,通過公開招投標選定汽車租賃企業,設定服務條件、確定服務標準、結算方式和違約責任等,實行定點服務和服務保障承諾。重大商務活動,是指市屬國有企業組織或參與的具有較大經濟效益和社會影響的大型商務活動,以及重要公務接待等。
主管部門將加強對國有企業重大商務活動用車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國有企業在租車服務方面的違規行為,要嚴肅追究責任,并公開曝光。
此外,實施車改后,駕駛員的安置以自行消化為主,鼓勵自謀職業、提前解約補償。對在編駕駛員可采取工作調動、內部轉崗、提前退休、自謀職業等途徑妥善安置;向其他單位借用的駕駛員應及時退回原單位;對編外聘用的駕駛員按照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并視不同情況執行經濟補償政策。
根據方案,各企業要將本單位車改情況按廠務公開要求及時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紀檢、監察部門將加強監督檢查,對違規違紀行為,要及時糾正、嚴肅查處。
整理:洪麓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