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三部門聯合 強化客運車輛GPS監控 繼續整治道路客運安全隱患
- 發布日期: 2011-07-29
- 生成日期: 2022/6/1
- 發 布 人: 衛通達
- 信息來源: 四川日報
前期專項行動的督導檢查中發現,全省一些地方仍存在以下主要問題:一是重視程度不夠,部署不及時,重點不突出,效果不明顯;二是各相關部門間銜接配合不夠緊密,觀望等待多,特別是個別縣(區)部門間主動聯系溝通少,單一行動多,形成聯動機制少;三是整體推進不夠,安全隱患整治不夠徹底,縣、鄉道路客運安全隱患存在問題多,行之有效的監管措施少,排查隱患多,重點整治少;四是宣傳缺乏創新,內容單一雷同,缺乏感染力,引不起社會共鳴。為切實解決當前道路客運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預防和減少道路客運較大事故的發生,四川省安全監管局、交通運輸廳、公安廳對全省深化和拓展道路客運安全隱患整治專項行動要求如下:
各級各部門在暗訪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梳理分析,研究提出下一步整治重點,對專項客運隱患排查整治行動進行再部署、再落實,從落實安全監管和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入手,切實制定整改措施,重點是“查隱患、強監管、治三超”,堅決遏制較大事故的多發勢頭。
首先,加強源頭監管,落實主體責任。
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運輸企業要抓住“落實兩個主體責任,加強客車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強化客運車輛GPS監控”三個重點,進一步深入開展客運隱患整治專項行動,開展隱患排查,明確工作目標、工作職責,細化整治措施,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加強部門聯動,定期溝通,共同監督,防止反彈――道路運輸企業要認真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加強對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考核,開展安全生產自查自糾,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清理客車駕駛員的從業資格和違章行為,特別是對公安交警部門抄告的超載20%、超速50%和交通違章行為記滿12分的客運車輛駕駛員要逐一清理,登記造冊,對查實超載超過20%、超速超過50%等嚴重違法行為的駕駛員按規定從重處罰,記入企業違規“黑名單”,情節嚴重不適合客車駕駛的,要調離工作崗位;加強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分期分批對所有駕駛員進行一次有針對性的警示教育和安全專項培訓,要把今年上半年我省發生的道路運輸11起較大事故作為案例進行分析,在駕駛員中開展安全大討論,汲取事故教訓,警示安全行車。做好汛期安全防范教育,特別是行駛山區、多雨、泥石流等路段的防范措施教育,防止因自然災害后駕駛員處理不當引發的道路運輸行車事故。開展駕駛員安全承諾行動,督促駕駛員進行安全承諾,并將此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動態考核和質量信譽考核,督促汽車客運站安檢處檢查人員在清查人數時,監督駕駛員對乘客進行安全承諾,做好記錄,凡未進行安全承諾的客運車輛一律不得放行;加強GPS終端系統安裝和管理,充分利用GPS手段作好運行監控,7月1日后新增營運車輛必須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同時認真清理企業車載GPS終端未直接安裝在電源上的車輛,7月30日前完成GPS直接電源的安裝,認真按部頒標準完成GPS平臺建設,發揮互聯和GPS監控作用;年底前三級以上企業完成所開行客運班車、旅游包車的分段限速資料的調查收集,在GPS營運商協同下作好分段限速設置,切實解決一些企業特別是縣級客運企業限速不合理、監控不落實、設備漂移率高等問題,明年全省三級以上道路運輸企業開行的各條線路全面實現分段限速;加強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隱患排查,強化車輛二級維護和日常檢查制度,督促駕駛員嚴格按照“出車前、行駛中、收車后”對車輛例檢,發現車輛技術隱患的,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停止運行;加大對危險路段安全隱患的排查,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記錄建檔并提出整治意見和措施,加大道路養護資金投入,改善和提升路況等級,及時做好道路水毀路段的恢復,加強對漫水橋的監管,對短期內難以治理且危及行車安全的水毀路基缺口和漫水橋,要在安全距離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必要時派人値守。
其次,加強監督檢查,落實監管責任。
各級公安、安監、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在各地政府領導下認真研究本地區道路客運隱患排查整治,要共同制定工作計劃,找準本地區客運安全工作重點,認真組織企業開展道路客運隱患整治工作“回頭看”,針對隱患排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確保道路運輸安全――要對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分期分批開展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加強現場督導,企業在對客車駕駛員培訓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派人參加督促,督導面達到企業培訓次數的50%以上,對企業安全培訓走過場、培訓不到位的企業,要記入安全生產動態考核,并限期整改;嚴查嚴管,進一步優化秩序,減少隱患,針對
部分地區交通秩序混亂,公路違法率較高,超速行駛、大貨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違法占用應急車道、違法停車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較為普遍的現象,各地要進一步抓好專項行動與文明示范公路創建、整治大型車輛行車秩序等活動的結合,確定重點區域,重點道路,重點車型,交通安全服務站、流動巡邏并重,堅決糾正一些地方“六必查”不逗硬不落實、只查大型客車而忽視其它七座以上客車超員的現象,加強對新通行路段、震后改建路段的車輛超速、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嚴重違法行為的監控,在將現有設備全部投入路面秩序管理的同時,要盡力增設電子監控設備,重點查處一批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通道要對坡道、彎道等路段的中心隔離欄和路面維修情況進行一次重點排查治理,深刻吸取廈蓉高速成渝段“4.29”、京昆高速成綿段“6.2”和“6.26”事故的慘痛教訓。
其三,創新宣傳,嚴格監督。
各地要以客運企業為重點,深入開展“文明交通進企業”活動,不斷探索和創新道路交通安全宣傳的形式和手段,宣傳專項行動,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將客運、貨運企業作為“文明交通進企業”的重點進行宣傳;并善于借助新興媒體傳播快、范圍廣、知曉度高的優勢,既宣傳交通安全常識,也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和嚴重違法行為;加大手機短信平臺建立速度,增加信息接收范圍,提高覆蓋率,進一步增強宣傳的感染力和針對性;積極組織開展樹立評選“文明安全駕駛人”活動,激勵和促進駕駛人隊伍素質整體提升。
各市(州)要組織相關部門加大對縣(市、區)深化整治客運隱患的檢查督促――要以監管到位、工作實施為重點采取異地用警、交叉檢查、乘坐公共交通等方式加大暗訪力度,發現客運、貨運企業、場站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和問題,及時發出整改通知書;要集中時間、集中人力對今年以來的交警抄告情況、企業執行情況進行一次清理排查,注意抄告的處理、反饋等環節落實,對經抄告后處理不嚴格、不及時、不落實、不反饋的企業,及時提出處理建議,作出進一步處理措施。對交警大隊、中隊發現的涉及客運、貨運車輛的違法行為未實行抄告或抄告率較低的,交警支隊要責令并督促整改,補發抄告,并對負有責任的民警、中隊、大隊實行問責;對交警大隊、中隊路面勤務安排和落實情況也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交警抄告的處理情況,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要到企業進行督查,及時督促企業嚴肅處理,對嚴重違法、違規的要依法吊銷營運車輛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整理:洪麓豐